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开展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审推荐,职能部门复审,职称评审申报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同意推荐宋云等233人申报职称评审,现予以评前公示。
公示期间,若对下列申报人申报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止(共5个工作日)。
学校受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处
联系人:张佳禧
联系电话:020-87065907(人力资源管理处)
020-85200683(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
申报材料公示地点:广州校区行政楼308(人力资源管理处办公室)
附件: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度职称评审评前公示名单
广州新华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