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续聘曾丽丽等94名专职教职工(名单见附件),续聘时间从2015年8月1日计起。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岗位职责有变动的续聘人员新的岗位职责,并于7月20日(星期一)前报人事部(广州校区办公楼302室),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后报送,电子版发邮箱:2286877162@qq.com。
续聘人员于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至9月11日(星期五)到人事部(广州校区办公室302室)签订续聘协议书。
联系人:李 觅,联系电话:020-87211881。
特此通知。
附件:续聘人员名单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人事部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