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14〕10号
各系、各部门:
现将学院2014年组织的“每周一培训”、学术讲座等经人事部考勤统计的参加人员名单公布(见附件1),参加人员可将此部分作为本人2014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或选修科目,记入个人2014年继续教育学时档案。
请各系、各部门依此名单为有需要的人员开具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盖系部章即可。
学院各系、各部门组织的其他学术讲座也可作为参加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填报,但需要主办单位在12月31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人事部备案。
附件1:2014年人事部考勤统计的“每周一培训”、学术讲座等参加人员名单
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样板)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人事部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