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学院、直属系: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公开选聘招生办公室管理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校目前在岗的管理人员、辅导员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在校连续工作2年(含) 以上,熟悉学校情况。
2. 具有一定的活动策划能力、优秀的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掌握一定视频、拍摄技术者优先。
3. 性格开朗、能服从管理、吃苦耐劳。
4. 办公地点为两校区(以东莞校区为主)。
三、材料提交
报名人员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公开选聘招生办公室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后,将报名表纸质版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前报送至招生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211,东莞校区南门办公室正心园B栋1楼),电子版发送至zsuxhjw@163.com。
附件:广州新华学院公开选聘招生办公室管理人员报名表
广州新华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