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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校内公开选聘招生办公室管理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职能部门、学院、直属系: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公开选聘招生办公室管理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聘范围

学校目前在岗的管理人员、辅导

选聘条件及要求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在校连续工作2年(含) 以上熟悉学校情况

2. 具有一定的活动策划能力、优秀的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掌握一定视频、拍摄技术者优先。

3. 性格开朗、能服从管理、吃苦耐劳

4. 办公地点为两校区(以东莞校区为主)。

材料提交

报名人员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公开选聘招生办公室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后,将报名表纸质版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前报送至招生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211,东莞校区南门办公室正心园B栋1楼),电子版发送至zsuxhjw@163.com。


附件:广州新华学院公开选聘招生办公室管理人员报名表




广州新华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年11月11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陈红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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