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根据《关于印发<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百计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新院〔2015〕84号)及《关于印发<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考核办法>的通知》(中新院〔2016〕53号)的要求,学校组织召开首批“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培养对象中期检查会暨“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八批校级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月9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
地点:广州校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教学督导代表,人事处、教务处、学科与科技管理处负责人,“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培养对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八批校级培养对象,各院(系)教师代表(2-3名)。
三、述职程序
1.入选或纳入首批“百名骨干教师计划”的人才培养对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八批校级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每人述职5分钟。
2.专家现场提问。
四、其他
请各单位于1月7日(星期一)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电子版发至邮箱154450005@qq.com。联系人:陈红莲,联系电话:020-87065907。
附件:首批“百名骨干教师计划”的人才培养对象及“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八批校级培养对象名单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人事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