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37号)和《中山大学2015年教职员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认定培训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5年教职工岗前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2014年10月以来入职我院、尚未参加过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专职教职工(含2015年8月入职的教职工),已取得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者不需参加。
二、培训内容与考核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及若干专题报告。
三、培训与考试安排
第一期:
参加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入职学院的专职教师和辅导员(目前已在岗的若因工作安排无法参加第一期的,可选择参加第二期)。
培训时间:2015年7月9日-13日,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
考试时间:2015年8月1日。
考试科目(闭卷):《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第二期:
参加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入职学院的管理教辅人员。
培训时间:2015年10-11月周末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考试时间:2015年12月5日。
考试科目(闭卷):《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为开卷考试,具体安排由培训单位确定。
四、报名确认
(一)请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教职工按照培训安排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5年教职工岗前培训报名确认表》,并提交个人正面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4张。
(二)6月25日(星期四)前各系(部)将本单位的岗前培训报名确认表汇总(含相片)交人事部(广州校区办公楼302室,东莞校区实验楼②A201室),报名表电子版发至316932939@qq.com
联系人:姚槿曦,联系电话:020-87065907。
五、其他
岗前培训费原则上由学院先统一支付,标准为300元/人。
已报名确认参加岗前培训的必须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完成岗前培训。如果因违反培训纪律导致无法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者,由个人承担全额培训费。
考试不及格需补考及重修,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5年教职工岗前培训报名确认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