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印发<新时代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百计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新人事〔2019〕12号)的要求,学校开展首批“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
请各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附件2),附上相应佐证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交所在院(系)初审,并在考核表相应栏目填写考核、评价意见;各院(系)于9月29日(星期二)17:00前将培养对象考核材料交人事处(广州校区办公楼308或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15),同时将《考核表》电子版发至邮箱454345054@qq.com,联系人:利凯琳,联系电话:020-87065907。
附件:1.首批“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名单
2.“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3.“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人才培养对象业绩成果材料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