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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简章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已于近日公布2021年选派简章,具体项目、选派时间、选派办法、选派类别及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二、申请程序

本次申报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审查、报送广东省教育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各院(系)应结合我校实际,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需求,择优推荐选派人员报名,并提前将推荐申报人名单统一发送至人事处报备。

三、网上申请与材料报送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http://www.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填报完毕并提交后,需根据不同项目要求下载打印相应的表格和推荐信,并由相应部门填写。上传到申报系统内的所有材料均需打印报送。纸质材料经由院(系)审核无误后,由院(系)统一送交人事处(广州校区办公楼308室或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15室),并将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192649190@qq.com。联系人:靳韬,联系电话:020-87065907。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人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截止时间为其所申报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的第10个工作日。(如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则提交人事处审核的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7日)。

四、注意事项

因省教育厅所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之前,请各位申请人详细了解所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务必留足时间,以便学校办理推荐手续、邮寄材料到省教育厅。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其他详细情况请查阅附件以及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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