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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继续教育学习须知

发布时间:2021-06-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人员范围

专业技术人员,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

二、年度学习任务

202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按1学时相当于1学分计算。

三、公需科目学习

1、2021年公需课学习迁至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s://jsglpt.gdedu.gov.cn/login.jsp),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400-998-9352咨询。

2、教师可从《人工智能发展与产业应用》、《科技创新现状与发展趋势》两门公需课程中选择其中一门进行学习。教师须完成课程内所有教学活动达到100%与试卷考核达到60分以上为通过。若任意一项课程任务未按期完成,则本次公需课学习未通过。

四、学习任务完成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务必年底前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课件将于2021年12月31日下线,逾期不提供补学课件。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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