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下达的2022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仅限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
二、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在我校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具体岗位包括本校辅导员、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人员,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次申报范畴。
(二)报考专项计划的辅导员,需与所在单位结合培养目标共同制定专项培养管理方案,确保培养对象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年内持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三)截止至所申报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情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 报考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2份,申请书1份(含个人主要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推荐书1份(含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签名)。
(二)辅导员除以上所有材料外,需额外提供一份与所在单位共同制定的专项培养管理方案,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所有材料需于2月24日下午1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92649190@qq.com,纸质版交予广州校区办公楼308室或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04室,联系人:靳韬,联系电话:020-87065907。
(四)学校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推荐,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核。
四、 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报考,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推荐报考人员的审核把关,不得自行放宽条件,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公平公正。
附件1: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附件2: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3: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广州新华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