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作如下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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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派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其中在我校任职满1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7月31日)。
2.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4. 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各专业(学科)重点培养的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二)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现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不列入选派范围。
二、推荐选派程序
(一)信息查询。可登录“武汉中心”主页(https://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学校、学科、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二)前期沟通。各院(系)应要求并协助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志愿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访学具体要求、接收意愿、下学年工作有关安排、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学习、生活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以下简称《推荐表》)。申请人将填写好的《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及个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近三年科研成果等资料复印件一并交所在单位审核。
(三)各院(系)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条件、访问学校及访学计划(要求符合学校专业建设的发展需求),并综合申请人的教学业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工作实绩等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于5月15日(星期一)12:00前将推荐人申请材料及《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交人力资源管理处(广州校区办公楼308室或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04室),并将《推荐表》及《一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54450005@qq.com。联系人:陈红莲,联系电话:020-87065907。
(四)学校结合各院(系)申请人综合情况及院(系)推荐意见、广东省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学校择优推荐,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批。
三、其他
(一)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院(系)要根据选派条件和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择优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并协助申请者做好申报前与导师的沟通工作,提高学校选派人员的录取率。
(二)访问学者访学期限为一学年(预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经费支持。经学校选派、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被访问学校录取的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相关管理办法,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完成访学任务;应遵守学校所在地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和访问研修工作。各院系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派出访问学者的关心支持、跟踪管理,定期了解访学进展,确保访学研修成果质量和人员的身心健康。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2.广州新华学院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广州新华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