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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如下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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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派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其中在我校任职满1年以上(时间计算截2023731)。

2.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1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4. 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各专业(学科)重点培养的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二)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现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不列入选派范围。

二、推荐选派程序

(一)信息查询。登录武汉中心主页https://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学校、学科、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二)前期沟通。各院(系)应要求并协助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志愿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访学具体要求、接收意愿、下学年工作有关安排、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学习、生活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以下简称《推荐表》)。申请人将填写好的《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个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近三年科研成果等资料复印件一并所在单位审核。

(三)各院(系)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条件、访问学校及访学计划(要求符合学校专业建设的发展需求),并综合申请人的教学业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工作实绩等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于515日(星期12:00前将推荐人申请材料及《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1人力资源管理处(广州校区办公楼308或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04),并将推荐表及《一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54450005@qq.com。联系人:陈红莲,联系电话020-87065907

(四)学校结合各院(系)申请人综合情况及院(系)推荐意见、广东省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学校择优推荐,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批。

三、其他

(一)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院(系)要根据选派条件和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择优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并协助申请者做好申报前与导师的沟通工作,提高学校选派人员的录取率。

(二)访问学者访学期限为一学年(预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经费支持。经学校选派、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被访问学校录取的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相关管理办法,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完成访学任务应遵守学校所在地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和访问研修工作。各院系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派出访问学者的关心支持、跟踪管理,定期了解访学进展,确保访学研修成果质量和人员的身心健康。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2.广州新华学院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广州新华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3年5月12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陈红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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