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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广新人事〔20241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第一批“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本次考核业绩成果材料计算有效时间截至20241231日。

相关人员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1.填写“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4),交所在院(系)初审,并在考核表相应栏目填写考核、评价意见

2. 请各院(系)于20241125日(星期一)17:00前将考核人选的电子版材料“第一批百骨提升计划+院系”发送邮箱:2964727117@qq.com;

4. 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20241128交人力资源管理处师资科(广州校区办公楼308室或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04室),联系人:徐永锋、张佳禧0769-82676730020-87065907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批“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2.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广新人事〔202411号)

3.“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4.“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培养对象业绩成果材料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1119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陈红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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