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广新人事〔2024〕1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第一批“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本次考核业绩成果材料计算有效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请相关人员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1.填写“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4),交所在院(系)初审,并在考核表相应栏目填写考核、评价意见;
2. 请各院(系)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17:00前将考核人选的电子版材料按“第一批百骨提升计划+院系”发送邮箱:2964727117@qq.com;
4. 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于2024年11月28日交人力资源管理处师资科(广州校区办公楼308室或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04室),联系人:徐永锋、张佳禧,0769-82676730,020-87065907。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第一批“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2.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广新人事〔2024〕11号)
3.“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4.“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培养对象业绩成果材料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