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广州新华学院“百名骨干教师会提升计划”人才工程实施办法(修订)》(广新人事〔2024〕11号),学校拟开展第五批“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人才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师德优良,学风端正,教风严谨,积极进取,敬业勤奋,愿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做出贡献。
2.已入选学校“百名骨干教师计划”且期满考核合格。
3.期满考核成果需对标“百名骨干教师计划”第一层次标准,且申请人应具备副高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有关要求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需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院系审核推荐:院(系)审核申请人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分阶段制定推荐人选的4年培养计划(按年度、2年期、4年期),将推荐材料于2025年6月6日前纸质版报送人力资源管理处,电子材料按照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至邮箱2964727117@qq.com;
3.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开展遴选程序。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百名骨干教师提升计划”培养对象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