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系列制度(试行)的通知》(中新人事〔2020〕11号)要求,为加强教职员工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学校对每位教职员工建立师德电子档案,校内各单位负责师德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存档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所有在我校任职的教职员工。
二、师德档案内容
1.教职员工个人基本情况。
2.教职员工签署的师德承诺书。
3.师德奖励、荣誉情况。
4.师德违规情况的记录。
5.有关师德情况的其他材料。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师德档案电子建档工作(操作流程见附件),并将建档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65049116@qq.com(联系人:刘昕;联系方式:0769-82676846)。学校将于每学年(7月)定期统计师德档案更新统计情况,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教职员工师德档案及时更新和上报存档相关工作,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常态化。
附件:教职员工师德档案电子建档操作流程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