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范围及类别和推荐标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个单位每种类型至多推荐人选1名,于2021年4月23日17:00前将推荐表(附件1, word 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汇总表 (附件2, word 版)、1000 字事迹简介、3000 字详细事迹材料、一寸免冠彩照等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365049116@qq.com。 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后,推荐至广东省教育厅。时间紧急,逾期不候。

联系人:刘昕,联系电话:0769-82676846。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通知

附件1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

附件2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04-21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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