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于2022年1月10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详细事迹材料(word版)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365049116@qq.com,联系人:刘昕。学校研究确定后,推荐至广东教育厅。时间紧急,逾期不候。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pdf
附件1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wps
附件2 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wps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