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第三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第三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材料严格按照通知报送要求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后,推荐至广东省教育厅。

需要提交材料清单:

1. 《推荐表》(附件1,doc/docx格式)

2. 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doc/docx格式)

3. 简要事迹材料(400字以内,doc/docx格式

4. 详细事迹素材(doc/docx格式,在详细事迹文本基础上进行图片添加等操作,文件大小限10M以内)

5. 《审核情况表》(附件3,加盖公章)

6. 照片(1张证件照,不超过4张反映事迹内容的照片)

请各单位于2021103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365049116@qq.com,1、6项纸版材料10月8日上午12:00前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广州校区行政楼308室,东莞校区格物楼A215室)。时间紧急,逾期不候。

联系人:刘昕,电话:0769-82676846。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第三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zip



人力资源管理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9月29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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