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及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转发《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

优秀校(园)长及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现将《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及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民教协〔2025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动员,落实做好推荐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程序

1.各单位择优推荐。校内各单位积极宣传发动,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择优推荐每个单位原则上择优限推1名,具体评选范围及条件请详见通知(附件1)。已获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2.学校评审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5名民办教育优秀教师、1名民办教育优秀校(园)长、3名民办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至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623星期一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林奕璇,联系方式:0769-82676846或企业微信联系地点:东莞校区格物楼2-A203/广州校区办公楼308

材料清单:

1.电子版:推荐表word版、扫描盖章PDF版、申报人情况一览表Excel发送至邮箱gzxhsd@xhsysu.edu.cn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姓名-广东民办教育优秀XXX推荐审批表”)。

2.纸质版:(1)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在“学校推荐意见栏”先行审核推荐盖章;(2)推荐表所有提及到的成果及获奖佐证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


附件:1.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及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的通知

2.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3.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校(园)长推荐审批表

   4.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2025年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申报人情况一览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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