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
优秀校(园)长及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现将《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及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民教协〔2025〕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动员,落实做好推荐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程序
1.各单位择优推荐。校内各单位积极宣传发动,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择优推荐,每个单位原则上择优限推1名,具体评选范围及条件请详见通知(附件1)。已获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2.学校评审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5名民办教育优秀教师、1名民办教育优秀校(园)长、3名民办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至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23日(星期一)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林奕璇,联系方式:0769-82676846或企业微信,联系地点:东莞校区格物楼2-A203/广州校区办公楼308。
材料清单:
1.电子版:推荐表word版、扫描盖章PDF版、申报人情况一览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gzxhsd@xhsysu.edu.cn(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姓名-广东民办教育优秀XXX推荐审批表”)。
2.纸质版:(1)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在“学校推荐意见栏”先行审核推荐盖章;(2)推荐表所有提及到的成果及获奖佐证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
附件:1.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及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的通知
2.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3.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校(园)长推荐审批表
4.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2025年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申报人情况一览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