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党员党性修养,提升党员政治理论水平,12月4日上午,人事处党支部、总务处党支部在东莞校区格物楼2B209联合开展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专题党课,党课由机关党委书记董零主讲,人事处党支部书记刘静丽主持。
董零书记作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题党课
董书记首先介绍了《准则》的重要地位和修订缘由。她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准则》是仅次于党章的党内法规。《准则》是在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之所以修订、制定新的《准则》是因为在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在这种新形势、新问题出现的情况下,党内政治生活需要新的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
董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准则》中的12条规范: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董书记希望大家学《准则》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遵守。
人事处党支部、总务处党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纷纷表示,会后将进一步认真自学准则,对比准则要求,将政治生活规范落实到生活和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素质。
现场合影
总务处党支部、人事处党支部供稿
文|谢亮
图|张秀云 莫玉丹
审校|陈才燕 刘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