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东莞市“二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根据《东莞市“二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大会战宣传工作方案》、《麻涌镇深化“二标四实”工作总体方案》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二标四实”(即标准地址库、标准作业图、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设施)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统计的人员范围
       (一)居住在我校东莞校区教师公寓的教职工及其家属、朋友等其他人员。
       (二)未住在我校东莞校区公寓,但在东莞校区上班或以东莞校区上班为主的教职工。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我处已根据上述范围初步统计此次需采集相关信息的教职工名单(见附件1),为确保此次统计名单的准确性,请各单位秘书按上文所述的人员范围,核对本单位教职工是否与附件1名单一致,如有增减,请及时与东莞校区人事处莫老师联系。
       (二)为确保我校采集人员的信息真实、准确,请各单位秘书联系名单内的教职工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名确认。如发现信息有错漏,请个人重新更改、补充附件1的相关信息(纸质版、电子版),并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9827232@qq.com。各单位秘书把签名确认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东莞校区人事处格物楼2A215。上述工作均于2018年9月27日前完成。
       (三)如教职工有其他家庭成员或朋友等居住在我校东莞校区教师公寓的,请按附件2填写家属或朋友等的相关信息,并于2018年9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9827232@qq.com,纸质版由教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后交到东莞校区人事处格物楼2A215。
       (四)按照文件要求,本次信息采集要经过“入屋核查——见到算数——信息上传——检查监督”的环节,扎实推进基础信息采集、申报、维护、更新工作,请各单位及教职工遵照附件3-4执行,坚决防止信息漏采漏录,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
       工作联系人:莫玉丹,办公地址:人事处格物楼2A215,联系电话:0769-82676846。
 
附件: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二标四实”教职工信息采集名单((此表为空,具体名单另发达至各单位秘书)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二标四实”其他人员信息采集名单
       3.关于传发《东莞市“二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大会战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4.关于印发《麻涌镇深化“二标四实”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8年9月21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