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管理 > 正文

关于补充做好东莞市“二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东莞市“二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是东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并不断加强信息质量监督,落实工作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近期,东莞市麻涌公安局发函我校,需要采集东莞校区教职工相关信息上报,为防止信息漏采漏报、不准确等情况,现将相关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统计的人员范围

(一)居住在我校东莞校区教师公寓的教职工。

(二)未住在我校东莞校区公寓,但在东莞校区上班或以东莞校区上班为主的教职工。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我处已根据上述范围初步统计此次需采集相关信息的教职工名单(见附件1、2),为确保此次统计名单的准确性,请各单位秘书按上文所述的人员范围,核查本单位教职工是否与附件1、2名单一致,如有增减,请及时与东莞校区人事处莫老师联系。

(二)请单位秘书联系名单内的教职工按附件填写要求补充完整信息表中空缺的地方,并做好信息核对工作,若发现信息有错误,请在表里直接更改。为确保我校采集人员的信息真实、准确,请名单内的教职工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补充更正后的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9827232@qq.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东莞校区人事处格物楼2A215。上述工作请于2019年11月25日前完成。

现上传的附件1、2名单为空表,具体附件名单将另发达至各单位秘书,请各位大秘及时查收,按时完成上报。采集统计表分为境内人员和境外人员两类人员,各单位请注意区分统计。

 

工作联系人:莫玉丹,办公地址:人事处格物楼2A215,联系电话:0769-82676846。

 

附件:

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二标四实”教职工信息采集名单(境内人员)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二标四实”教职工信息采集名单(境外人员包括港澳台)

       人 事 处

        2019年11月21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人事处莫玉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