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辞职及调离程序

发布时间:2023-05-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办理流程

(一)第一步:提交《离职申请表》

1.登录人力资源管理处系统:http://192.168.255.236:90/service/html/index.html#/login

(账号:10位工号;初始密码:默认身份证后六位)

2.本人点击右上角-全部业务-离职手续-离职申请表

本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教职员工离职申请表》(空白处内容均需填写),填写后点击右上角“提交”。请自行联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学生辅导员另需自行联系学生处负责人签署意见)。人力资源管理处及相关校领导由我处联系审批

备注:请提醒负责人签批意见时填写意见内容,请勿直接点击“同意”按钮。负责人需填写相关审批意见,否则无效。


(二)第二步:提交《离校会知2.0

1.本人点击右上角-全部业务-离职手续-离校会知2.0

《离职申请表》完成所有领导审批手续,在所有领导同意离职申请且完成工作交接后,本人点击《离校会知2.0》办理离校手续。填写离职本年(自然年)教学工作量后点击右上角“提交”。

点击流程监控-我的申请-离职手续-离校会知2.0-审批节点,可查看各部门的审批人员,请自行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审批(QQ或电话)。审批人都是线上审批,但涉及到业务需要线下办理的请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流程各部门可不用按顺序审批)。

2.审批指南

(1)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最后工作时间”为必填,以便我处核发工资。点击选择最后上班时间(即完成工作时间,而非回校办理手续时间)

(2)各部门审批人:若有人提交,即“流程管理”处会有事项提醒,点击进去即可。在自己所在部门处签署姓名、日期、备注等信息,点击“同意”按钮。


(三)第三步:开具离职证明

完成《离校会知2.0》内的所有手续后,携带校园卡(如有余额请至校园卡中心提现后再将校园卡交回人资处)人力资源管理处办公室(东莞格物楼2A203)开具离职证明。


二、注意事项

1.为保证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的连贯性,无特殊情况者,原则上不得在学期中申请离职(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2.填表日期为个人提出离职的时间,管理教辅人员需至少在寒暑假之前提前一个月,教师则需至少提前三个月。未按上述规定临时提出离职的教职工,学校有权追溯赔偿损失5千元。(自动离职处理的由所在单位报人力资源管理处)

3.因学校部分行政管理人员调整校区办公,为方便各位老师办理离校手续,自2021年12月起启用线上办理流程。

4.涉及电脑等设备的员工请提前联系好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做好设备交接工作,避免影响离校手续办理进度。

5.涉及宿舍的员工请提前联系总务处做好退宿手续(不要只在宿管阿姨那里归还钥匙,需要联系宿舍管理部门总务处),避免影响离校手续办理进度。

6.涉及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科研移交等手续的,请提前联系相关部门按要求处理,避免影响离校手续办理进度。


三、关于薪资发放的补充说明

1.如果本人在当月15日之前完成离校手续,则于当月月末核发最后一个工作月度的工资;如果本人在当月15日(含)之后完成离校手续,则于次月月末核发最后一个工作月度的工资。如有涉及其他费用的结算,需待相关部门核算完毕后另行发放。

2.寒暑假期间提出离职但未实际承担相应工作者不发放薪酬。

3.如果合同期(聘期)未满或学期中离职,学校有权不发放该年度除工资外的年终福利。


附: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流程

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开具可以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范本》,另外要特别注意以下四种情况的填写:

1.我校组织关系开至省内的信息:

(1)本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一般采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具体抬头和去向,由转出党员核对无误后提供。

(2)本省内未使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组织关系转出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例如:部分未使用省信息系统的银行系统、部队等)。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具体抬头和去向,由转出党员核对无误后提供。

2.我校组织关系开至外省的信息:

用印章“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开出,

抬头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去向:具体去向,由转出党员核对无误后提供。

持这份介绍信到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再开具一份介绍信。


注:办理离职的老师转党组织关系,请先联系所在二级党组织学生组织员,由组织员引导离职老师,开好介绍信(网上发起或纸质版)、党员档案寄出事宜,提前与党委组织部联系、准备好党费截止缴费清单截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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