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兼任教学事务辅助工作和学生辅导员工作量补贴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4-10-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教师兼任教学事务辅助工作和学生辅导员工作量补贴申请流程

一、总体说明

  适用于教师兼任教学事务辅助工作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补贴申请。为确保顺利获得工作量补贴,避免重复时间、重复工作量申报的情况出现,请务必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间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兼任教学事务辅助工作

1.申请原则

(1)统一申报:必须以单位名义统一安排本单位兼职情况并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申请

(2)提前规划:应在每学期初或每自然年初统一安排并提交申请

(3)审批先行:未经批准不得安排相关工作,暂不予补贴

2.申请时间

(1)常规时间:每学期开始或每自然年开始时

(2)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学期中或年中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3.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安排原因和具体情况,需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报告附教师个人申请材料,见附件:(2024年11月)广州新华学院兼职教学事务辅助工作量补贴申请表.docx

4.注意事项

(1)未提前申请或未经审批通过者,暂不补贴工作量

(2)原则上不受理事后补报的申请

(3)由单位统一安排提交,教师个人提交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4)若因未按规定申请导致无法获得补贴,由单位自行向教师解释


三、兼任学生辅导员工作

1.提前申请:需提前至学生处申请兼任学生辅导员审批

2.备案手续:相关备案流程按学生处规定执行

3.申请时间:经批准同意兼任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教师,工作量补贴申请每学期申请一次,于兼职学期结束后的两个月内提交补贴申请表。

4.所需材料:附件3:(2024年10月)广州新华学院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量补贴申请表.docx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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