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教职工师德违规处理及通报情况统计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现开展2025年下半年教职工师德违规处理及通报情况统计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统计对象
学校全体专职教职工。
二、统计时间
2025年7月至12月。
三、统计范围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6.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
2.对发生的师德违规事件,特别是引发的重大舆情,按照加强涉师舆情防范处置工作有关要求核处上报。
3.报告期内未出现师德违规情况的单位,在表中填“无”并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五、报送材料
填写附件:《师德违规处理及通报情况表(2025年下半年)》。命名为“单位名称+学校教职工师德违规处理及通报情况表”,电子版盖章PDF版于12月25日(周四)前发至:
邮箱gzxhsd@xhsysu.edu.cn
联系人:林奕璇
电话:0769-82676846
注:有师德违规的单位需提交Excel版和盖章PDF版,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东莞校区格物楼2-A203。
附件:师德违规处理及通报情况表(2025年下半年)
人力资源管理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12月11日